各教学院部:
按照校党(2009)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负责升旗单位人员于周一早上6点30分在弘毅广场面向国旗集合到位,6:40升旗仪式开始。
二、升国旗仪式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是升国旗的责任单位。国旗班负责升旗仪式。各相关人员应衣着整洁,学生以矩形方阵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由宣传部广播站负责准时播放国歌。
三、按照学校升旗计划,各教学院部参加人员为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和辅导员及所属学生(200名以上学生或一个年级参加),有相关老师带领并组织好学生,其他各教学院部学生自愿参加。
四、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教学院部升国旗组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并纳入学生工作目标管理。
五、各教学院部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15
年3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