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忠强来源:学生处 编辑:张忠强 访问次数:次发布时间:2015-03-07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积极参与“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工作,逐步实现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高校政工队伍,以此来创新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不断开创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新局面。
请报考“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的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学生工作部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见附件)及时办理相关报名及报考手续。
学生工作部
2015 年3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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