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 编辑:徐亚丽 访问次数:次发布时间:2015-12-24
校党〔2015〕53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本人申请,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免去胡凯娟同志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免去张艳玲同志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彭香霞同志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
2015年 12月24日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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