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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茹等二十四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来源: 编辑:徐亚丽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6-02-05

校党〔2016〕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赵茹同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唐红亮同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利同志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处长,免去其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常小静同志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兼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国宏同志任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副处长;

张宇同志任总工程师兼基建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基建管理处副处级总工程师职务

马廷杰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书记,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国臣同志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李万仓同志任校党委党校副校长,免去其医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常桂荣同志任校工会副主席兼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校工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谢依楠同志任校团委书记;

唐战立同志任法政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法政学院(瑞贝卡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国志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电气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刘彩霞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

张新铭同志任商学院院长,免去其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职务

寇鸿顺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中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免去其法政学院(瑞贝卡学院)副院长职务

许志红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新材料与能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高远浩同志任新材料与能源学院院长兼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所长;

王俊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高均昭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殷志锋同志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兼教务处副处长;

曹军芬同志任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兼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冯战申同志任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信息工程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翟广辉同志任交通运输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信息工程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

2016年2月5日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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