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2021〕92号
为规范我校招标采购项目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工作,增强招标采购项目技术方案、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审工作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预算约束原则
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应根据学校核定的项目预算编制采购内容、设置技术参数需求,项目整体支出不得超出学校下达项目预算限额。
(三)配置合理原则
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制审核要符合国家、省、学校有关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配备设备或服务要求等。
(四)科学设置原则
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制审核要科学合理,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不能有倾向性,要明确清晰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条 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审职责划分
(一)技术方案编制工作职责划分
使用单位是货物、服务项目技术方案编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前期技术方案论证的调研、起草技术方案需求;使用单位对工程采购项目提出初步功能需求文字描述并报工程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使用单位会同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采购项目技术方案。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确认使用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与参数需求。
招标采购牵头部门在审核招标文件过程中或招标过程中,发现技术方案需求存在问题,一般由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完善技术方案;必要时,招标采购牵头部门直接组织专家进行修订完善项目技术方案。
(二)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工作职责划分
按照谁牵头谁编审的原则,牵头组织招标的部门依据技术参数需求,参照示范文本,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初稿,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审会议审定招标文件。
第三条 技术方案编制工作程序
(一)采购需求前期调研。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采购需求前期调研工作。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申请采购前,使用单位须根据项目特点、预算编制情况,组织内部人员对市场同类产品(服务)的价格、配置参数、生产厂家以及供应情况等信息进行充分地调查摸底。所需货物调研选型不少于三个,技术方案复杂的项目通过用户实地考察、网络查询、学术交流、参加展示会、到生产厂家等各种市场调研,为采购项目技术方案编写奠定坚实基础。
(二)技术方案编写。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采购项目技术方案编写工作。在调研基础上编写项目需求清单、技术指标体系和采购预算,并通过专业论证、专家咨询、征求意见等程序对采购需求进行修正、优化。项目技术方案要经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三)技术方案审核确认。技术方案审核确认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1.使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归口管理采购项目技术方案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采购项目技术方案的合规性、配置符合性、预算合理性等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采购项目技术方案专项审核会议。
2.在维修工程类项目申报采购前,使用单位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在组织绘制施工图、对有关材料等进行市场调研基础上,初步拟定招标采购项目工程造价,并报审计处审核。
(四)申购进口产品或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须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进口产品和单一来源采购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报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或委托中介公司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五)采购项目按学校规定通过立项审批、采购项目技术方案或项目工程造价通过审核、必要的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属于归口管理采购项目,使用单位通过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报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不属于归口管理采购项目,使用单位直接报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校内审批完备性及其他有关内容审核后,会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采购项目分批、打包,作为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和制定招标文件的依据。
第四条 招标文件编制审核程序
(一)招标文件编制
采购项目按照学校规定通过立项审批、技术方案或工程造价通过审核后,由牵头组织招标的部门依据技术参数需求,参照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审定
1.属于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招标项目和属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招标的项目,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使用单位、归口部门、审计部门会审招标文件。大额采购项目或特殊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报法制办公室审核。必要时,邀请社会代理机构参加招标文件审定会议。
2.属于归口管理部门(或相当于归口管理部门的单位)牵头组织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相当于归口管理部门的单位)会同使用单位共同审定招标文件。
3.属于使用单位组织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由使用单位内部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会审招标文件。
第五条 有关要求
(一)采购项目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制必须合理合规,符合招标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规范。技术参数需求应当合规,满足国家的强制标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慎用限制性规定,如地域限制、注册资本限制、资格或资质限制、业绩限制、特定货物和服务的品牌等,慎用废标条款。
(二)采购项目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制要完整、明确。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准确完整、明确、规范,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采购需求应全面包括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满足采购所需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以及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内容。
(三)采购项目控制价编制原则上不超过学校下达年项目预算。编制采购项目控制价在学校下达年项目预算内,既要考虑采购项目调研技术方案编制支出,又考虑设备成本、投标成本、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质保年限和中介机构代理费等因素。
(四)采购项目技术方案编制要突出重点。突出主要设备,合理设置招标项目和设备采购内容,不必要附件和低值物品尽量不要纳入招标采购,以免影响招标质量和招标效率;突出主要设备和关键技术参数必备需要证明的技术材料,其他设备少要或者不要证明材料,以免需要证明的技术材料过多,影响招标评审,影响主要设备采购质量。
(五)评标办法设置要科学、合理。合理设置报价、技术、商务等部分的分值,技术部分分值要突出主要设备、关键参数分值设置,尽量避免非主要设备影响主要设备采购。
(六)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审核主要内容:一是质保期约定是否合理;二是付款方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是否充分考虑投标商的各项成本等;三是招标方式审核,审核是否与经批准的招标方式相符合;四是审查的其它内容,审查实际的可操作性,审查投标人资格要求是否恰当合规,资格要求是否存在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用语是否明确规范,是否存有岐义。
(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购项目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工作,特别是使用单位要切实组织好采购需求前期调研工作,以采购需求为基础、以依法合规、预算约束、配置合理为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采购项目技术指标、编制采购项目控制价。若使用单位人员、归口管理部门或招标采购牵头部门中编制采购项目技术方案、招标文件能力不足时,可以委托专家或第三方编制审核,所需经费从该项目预算经费中支出。
第六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生效执行,原《许昌学院招标采购项目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编审办法(试行)》(院政〔2017〕22号)同时废止。
许昌学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