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证书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陆乐军 访问次数:次发布时间:2015-03-11
各教学院(部):
根据我校资助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领取时间:
请各教学院部于3月12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421室)领取获奖证书,并及时向获奖学生发放,不得延误。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内容填写注意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一人一册,请谨慎填写,不得涂改、调换。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内容要严格按照附件一所提供的模板,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模板见附件)
3、注意编号为附件二所提供的证书编号,共五位数。(编号见附件)
三、综合奖学金证书填写内容:
***同学:被评为二〇一三年至二〇一四学年综合表现*等奖。特发此证,以资鼓励。时间统一填写为2014年11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获奖证书内容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由个人填写后留存,综合奖学金证书内容填写完毕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留存。统一盖章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
3、国家奖学金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