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2017〕39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赵茹同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唐红亮同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处级纪检员;
张利同志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处长;
郑国宏同志任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副处长;
张宇同志任总工程师兼基建管理处副处长;
马廷杰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书记;
刘国臣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李万仓同志任校党委党校副校长;
常桂荣同志任校工会副主席;
谢依楠同志任校团委书记;
唐战立同志任法政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国志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
刘彩霞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
张新铭同志任商学院院长;
常小静同志任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寇鸿顺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中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许志红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
高远浩同志任新材料与能源学院院长兼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所长;
王俊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高均昭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殷志锋同志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兼工程技术中心直属党支部书记;
曹军芬同志任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兼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冯战申同志任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
翟广辉同志任交通运输学院党总支书记;
张雪洁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黄高锋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司文建同志任党委保卫部副部长、保卫处副处长、人武部副部长;
吴迪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陈浩勇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庄新豪同志任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李俊杰同志任校工会办公室主任;
史若延同志任校团委副书记;
李立夏同志任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梁蕾同志任文学与传媒学院副院长;
姚向峰同志任旅游学院、历史文化学院(魏晋文化研究所)党总支副书记;
黄春建同志任法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海泳同志任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朱彦杰同志任商学院副院长;
李晓鹏同志任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周耀宏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党总支副书记;
周宏宪同志任数学与统计学院副院长;
白晓玉同志任电气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方波同志任电气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张学燕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向天成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吕金洲同志任新材料与能源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党总支副书记;
侯刚同志任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梁衡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李鹏同志任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李琳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杜书廷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
朱文杰同志任体育学院副院长;
董世彪同志任体育学院副院长;
吴艳艳同志任美术学院(工笔画研究所)党总支副书记;
王豪同志任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韩鸿友同志任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
申璐莹同志任音乐舞蹈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李想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闫爱敏同志任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兼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副主任;
赵开慧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郑敬刚同志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
彭水霞同志任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以上六十二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16年2月起。
特此通知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8日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8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