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许昌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我校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1、我校编制数839人,规格为正厅级,领导职数 11人(正厅2名、副厅9名),内设机构53个。根据省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015个。现实有在编在册人员1001人,超编162。
2、我校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17%;专业技术岗位762个(含兼岗3个),占岗位总量的75%;工勤技能岗位69个,占岗位总量的6.8%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确定。我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三级职员岗位。
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本次设三级职员岗位2名,四级职员岗位9名。
2、中层领导管理岗位数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数确定,共63个。其中,五级职员岗位39个,六级职员岗位24个。
3、根据内设机构数量,设置一般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岗位53个,八级职员岗位15个,九级以下职员岗位31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45:21,分别设置高级岗位163个,中级岗位323个,初级岗位275个。
2、三、四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6,设置三级岗位19个,其中兼聘1个,四级岗位23个,其中兼聘1个。五、六、七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29个,六级岗位25个,七级岗位67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31个,九级岗位65个,十级岗位227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81个,十二级岗位19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本次设置技术工岗位69个,占我校岗位设置总量的6.8%。其中,技师14个,高级工49个,中级工5个,普通工1个。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符合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试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聘用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对超过核准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3、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4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5、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
六、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0年12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10年12月1日至5日,公布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
2、2010年12月6日至17日,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10年12月20日至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定。
4、待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定后,从下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七、组织领导
1、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许昌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领导工作,统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工作小组负责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校党委书记、校长
成 员:相关校领导
(7)各院(部)及二级单位岗位聘用组织
各院(部)成立由单位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聘用组织,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工作。岗位聘用组织由7—11人组成,其成员原则上由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党政领导成员(不超过3人)组成。主任由行政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党总支书记等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单位的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细则;审查本单位各类人员拟聘各级岗位的资格,推荐拟聘各级岗位的人选;受理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事宜。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数量突破比例
由于近年来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较大,实际设置专技初级岗位275个,突破审批指标达114个。我校将超出比例的岗位放到初级12级聘任,通过适当控制进人计划和职称晋升等办法,逐步达到控制比例。
2、工勤岗位数量突破及比例倒挂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近年来不允许高校招工,原有人员大多已成为高级工或技师。因此在设置中,在控制总量前提下适当增加了二、三级岗位的比例,我校工勤岗位拟设置69个,占岗位总量的6.8%,针对高级工以上比例偏高的问题,将随着学校事业的发展自然减员、逐步消化解决。
3、聘期内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将按照专技职务进入相应岗位的最低档。
4、2006年7月1日以来已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按照其退休时专业技术职务,比照本单位在职人员条件重新确定岗位等级,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同步调整退休费。
5、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