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许昌学院的委托,就许昌学院羽飞运动场环境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于2021年4月23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因采购人在复查文件时发现可能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问题,经许昌学院确认,于2021年4月28日组织原磋商小组成员对本项目进行了复议,现就本次复议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许昌学院羽飞运动场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CXY-2021022
二、项目预算金额:98.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8.9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4 月 12日
四、复议日期:2021年4月28日
复议地点: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办公区(郑州高铁长途汽车枢纽站东配楼)三楼308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
六、复议结果:
根据复议磋商报告,经许昌学院确认同意,成交结果更正如下:
更正后成交供应商:河南广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玖拾壹万捌仟元人民币(918000.00元)
原成交人为:河南丰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李阳、霍兵勇(采购人代表)、孟社冉。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4-2968716
地 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0371-86533332、15238387158
地 址:管城回族区七里河南路与圃田西路交叉口西南角明亮环保大厦3楼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