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就许昌学院工程技术中心部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许昌学院工程技术中心部分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2311号
三、项目简介:五轴加工中心1、中等负荷工业机器人1、锯床1、台式计算机工作站3 、台式计算机24、激光打印机2等。(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16年1月7日中午12:00止(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五楼512室)。
4、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市汇城支行
账户:254601819870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1-66316301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0、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资质证书。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须提供进出口经营资质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查验;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址: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五楼522室(顺河路和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17号院)
九、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代表递交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522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许昌学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374-2968716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东段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7号院(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
购买标书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371-66382199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电话:0371- 66398656 传真:0371-66364470邮编:450004
许昌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