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10月)
本报告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许昌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88号,邮编:461000,联系电话:0374-2968866)。
一、概况
2016-2017学年,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我校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教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充分保障了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
(一)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落实工作,成立了党委领导下的“许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信息清单的统筹工作。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清单公开第一责任人,学校将清单中每一项公开信息落实到具体公开部门、公开人员,由各部门的信息公开人员起草公开信息后,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发布。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学校还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及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是否认真、全面、及时、规范以及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接受教职工、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对信息公开工作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本学年度内,经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办,各部门积极配合,“清单”各事项均已公开。
(二)完善制度机制情况
学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依据《许昌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公开的形式和范围等,使学院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使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逐渐进入规范化与制度化的运行轨道。
学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就业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意见》《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基金使用办法》《许昌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许昌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考评与奖励办法》《许昌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方案》《许昌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许昌学院横向合作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许昌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许昌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许昌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许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办法》《许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管理办法》《许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实施意见》《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评定及累积转换办法(试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许昌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科研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科研项目经费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
学校进一步完善了信息门户系统,涉及到师生切身利益的内容信息均可公开查询。在协同办公栏目中,学校对内的通知通告会在第一时间发布,学校所有的红头文件均可在下设的公共文件柜中下载查看。
(三)开展宣教培训情况
认识到位、思想重视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学校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深入的学习讨论。学校领导班子首先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讨论,全校各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地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上级有关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精神和部署,切实加强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思想认识的提高有效地保证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实行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及数量
1.2016-2017学年,学校网站公开的信息1474条,其中新闻451条、通知通告811条、院长信箱212条。重点事项如招生计划、录取人数、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教育收费等相关通知通告及新闻信息10篇,其中许昌学院官方网站发布10篇报道,链接浏览次数逾6900次;许昌学院新浪官方微博中发布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及录取情况6次,阅读量累计达14.2万;许昌学院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信息31篇,累计阅读量达到3.6万余次。
2.印发《许昌学院校报》17期、《院长办公会纪要》12期,校内发文120余件。
3.公开清单详情及链接见附件。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校的基本情况、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校办学性质、宗旨、层次、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章制度、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干部的选聘任用、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的聘任和职称评定情况;教职工培训、教职工评先、年度考核以及对违纪违法教职工的处理情况;工资调整、津贴发放情况;教职工住房建设、调整方案及福利待遇;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大宗物资和设备购置、维修项目情况;财务管理、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学生活动、创新创业等学生信息;以及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一是通过学校各级网站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二是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校内广播、微博、微信、公告栏、电子屏幕、校史、大事记、会议纪要、简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制度汇编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召开教代会、中层干部会议、专题工作会、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四)重点领域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公开情况
招生宣传公开情况。在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原则及各批次录取信息等关系考生切身利益的方面,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及时公布。同时,制定了2017年招生简章,其所含全部宣传信息均通过相关部门核定后再印制发放,坚决杜绝虚假招生信息,确保无夸大宣传成分,并以此对招生咨询人员进行培训。在整个高招录取期间,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栏及时更新发布录取考生信息,并拒绝各种媒体、中介参与录取信息公示,确保考生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
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制定了《许昌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修订了《许昌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严格审查程序,将各招生批次的投档情况和拟录取情况都做好记录,经反复检查,并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审定后上传,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信息审核结束后再及时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栏进行对外公示。录取结束后,在招生信息网上将实际录取情况、各批次各专业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外部监督。
各专业收费的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发布了《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招生执法监察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城镇居民保险费等各项收费标准核定后编写入2017年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到新生手中,并通过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平台进行公布。
问题申诉的主要渠道。除了开通咨询热线进行问题申诉外,学校公布了纪委招生举报电话及邮箱,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了招生期间无一起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得到了社会各界和考生及家长的充分认可。
录取新生复查结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录取新生开展了严格的入学复查工作。2017年我校录取学生7292人,实际注册人数6973,入伍保留学籍28人,未报道291人,未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入学规定的学生。
(2)特色做法
一是参与高招录取工作人员向校纪委递交廉政承诺书,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学校开通了微信及QQ在线咨询,有效的拉近了服务对象跟学校的距离。
三是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招生监督监察工作,保障了申诉渠道的畅通。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校以“阳光财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2017年,除了在信息公开网公布了2016年部门决算报告(表)、2017年部门预算报告(表)、2016年捐赠收入使用与管理情况、收费信息等“清单”事项之外,还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1)坚持多种形式公开预、决算信息。学校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年度工作述职会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会议,由主管财务副校长或财务处长汇报、通报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基本建设、人员待遇、财务风险防控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编写《年度财务报告》,为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决策提供财务信息支持;定期、不定期汇总整理财政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并报校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项目责任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财政资金使用进度、推动措施等进行通报。
(2)多渠道全面公开收费信息。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通过财务处网站、办公楼大厅及学生食堂、教学楼等校园醒目位置露天收费公示牌等渠道,将现阶段执行的所有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向学生及社会公开。
(3)集中公开财务政策信息。学校通过财务处网站、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和QQ财务工作群,集中公开财务政策信息和财务服务指南,提高服务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没有收到反映信息公开情况的问题。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遭到举报情况
本年度,学校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2017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理论学习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充实,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不足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深入加强信息公开理论学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学校各单位主动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管理,充实专栏的功能和内容,提高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使信息公开专栏切实成为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窗口。
(三)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要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
(四)持续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研究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主动信息公开范围,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管理和考评制度,积极探索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