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力度,认真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更好地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现就本次测试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本年度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将对各院的应测试学生的平均成绩进行积分排名,并计入许昌学院第二十届田径运动会(2025年4月)各学院的团体总分中。
计分办法:各院积分排名+运动会积分成绩=运动会排名成绩(各院排名是由各院应测人员的平均成绩决定,无故缺测学生成绩按0分计算)具体积分办法见下表: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分值 |
100 |
95 |
90 |
85 |
80 |
75 |
70 |
65 |
60 |
57 |
54 |
名次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
分值 |
51 |
48 |
45 |
42 |
39 |
36 |
33 |
30 |
27 |
24 |
|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具体安排:
一、测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4日(周一)至10月25日对全校学生进行测试。
地点:北田径场外(医学院在篮球场)集合并分配测试内容后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二、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注:未标示性别的均为男女都需测试的项目
三、测试要求及准备工作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自2013年起建立了全省测试数据抽查和公示制度。请各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测试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以确保达标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1.凡因心脏病或有残疾证的学生,经县级以上医院及医生证明,可向学校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其他病情或事假则需申请缓测,必须由本院主管领导签字和盖章。请各院认真审核缓测申请及免测的学生名单,填写相关申请表,一式两份,本院留档一份,另一份提交体育学院,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各院指派一名负责人带队,按测试时间和地点组织好学生参加健康测试。参加测试的学生按照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做好准备活动,集合后由测试教师统一安排测试顺序和分组。
3.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穿着适合运动的鞋和服装,否则不予测试,测试中注意人身安全。
4.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一卡通证(其他任何证件均无效),测试时交测试教师查验,否则不予测试。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