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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许昌学院第34届“雄才韬略”辩论赛的通知

作者:钟伟平 李铮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编辑:宿珊珊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24-04-22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学生思辨能力与创新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经研究决定,举办第34届“雄才韬略”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二、参赛单位与参赛人员

本次比赛由我校18个学院组队参加。各参赛队由参赛队员4人、替补队员2人、领队老师、教练老师各1人组成。

三、赛制与分组方法

本次比赛分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初赛和复赛实行淘汰制与末位淘汰制相结合的方式,半决赛的两个胜队进入决赛,两个负队并列第三名。

(一)初赛阶段:由18支代表队参加。初赛场次和辩论立场均以抽签分组为序,即:1号队为第一场正方;2号队为第一场反方;3号队为第二场正方;4号队为第二场反方;其余各队以此类推。如遇对方弃权,则己方胜出。复赛参赛队的产生:由评委组评出初赛阶段胜出的9支代表队,根据末位淘汰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前8支代表队参加复赛。

(二)复赛阶段:由初赛中胜出的8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场次和各队辩论立场以再次抽签分组为序(第一阶段初赛完毕即抽签),即:1号队为第一场正方;2号队为第一场反方;3号队为第二场正方;4号队为第二场反方;以此类推。如遇对方弃权,则己方胜出。半决赛参赛队的产生:由评委组评出复赛阶段胜出的4支代表队参加半决赛。

(三)半决赛阶段:由复赛阶段获胜的4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场次和各队辩论立场不再抽签分组(赛题将于复赛结束后公布),复赛中第一场胜方为半决赛第一场正方;复赛中第二场胜方为第一场反方;复赛中第三场胜方为第二场正方;复赛中第四场胜方第二场反方。如遇对方弃权,则己方胜出。

(四)决赛阶段:由半决赛中取胜的2支代表队参加。半决赛第一场胜方为决赛正方;半决赛第二场胜方为决赛反方。

四、比赛程序

(一)赛场主席及比赛双方入场,主席宣布比赛规则,介绍评委、比赛双方及其队员组成,宣布比赛开始,记时员准备计时。

(二)立论阶段

1.由正反双方一辩对各自观点作全面阐述,各方发言时间为3分钟。首先由正方发言。

2.本环节累计发言时间6分钟。

(三)攻辩阶段

1.首先由正方二辩对反方二辩进行一对一攻辩,时间为2分钟;然后由反方三辩对正方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时间为2分钟。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本轮攻辩,其他队员不能参与。攻辩阶段中,攻辩双方角色不得互换,辩方不得反问,攻方亦不作答。

2.本环节累计发言时间为4分钟。

(四)攻辩小结

1.由正、反方一辩对攻辩环节进行小结,首先由反方发言。各方发言时间为1分30秒。

2.本环节累计发言时间为3分钟。

(五)自由辩论阶段

1.正方首先发言,双方自行把握机会,自由辩论。

2.双方交叉发言,如果一方用完本队时间,不得再发言;对方队员可以继续发言直至本队时间用完。正、反方发言时间均为5分钟。

3.本环节累计发言时间为10分钟。

(六)总结陈词阶段

1.正、反方四辩进行总结发言。自由辩论阶段发言时间先用完的一方,先行发言。正、反方发言时间均为3分钟。

2.本环节双方累计发言时间为6分钟。

(七)评委现场评分

去掉评委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得分在每场比赛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比赛要求

(一)各队准时到场参赛。凡逾时5分钟不到场者,按负队论,本组按时到场的另一队自动获胜;如果一组中两队均逾时5分钟不到场,按双方弃权论,均取消本届辩论赛参赛资格。

(二)各参赛队在整个辩论赛过程中,不得中途随意更换队员。如遇特殊情况,确有合理理由必须更换时,应在当场比赛开始前报经赛场主席及评委组同意,从预先报名的替补队员中更换,违例者以负队论。

(三)在整个比赛过程中,各队队员必须服从赛场主席、记时员及赛场组织人员提示、指挥,违者以负队论。

(四)在整个比赛过程中,赛场主席和评委组负责处理有关比赛的一切问题。各队如有不同意见,不得直接干扰比赛进程,可在比赛结束后报活动组委会裁决。

(五)辩论赛是高层次的知识、睿智与辩论技巧的交锋。各参赛单位应加强对于参赛队员及啦啦队同学的组织管理,既热情参与又文明观赛,对有喝倒彩、起哄、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的参赛单位予以酌情扣分。对情节严重者直接以负队论处。

六、评分标准

(一)立论深度、辩论技巧:20分。

(二)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40分。

(三)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说服力强:15分。

(四)队员仪表、风度及应变能力:15分。

(五)整体合作:5分。

(六)组织协调及文明观赛:5分。

七、奖项设置

本届辩论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评选优秀指导教师、优秀辩手若干名。

八、其它安排

(一)报名:各参赛队领队老师于4月23日(周二)上午10:00到办公楼328室抽签、领取辩题,并报送参赛队员、替补队员、领队名单、领队电话、教练名单、教练电话(注:领队和教练必须是老师),需加盖公章。

(二)比赛地点: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三)初赛时间:5月10日(周五)14:00和18:00。

(四)复赛时间:5月17日(周五)14:00。

(五)半决赛、决赛时间:5月24日(周五)14:30。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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