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校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周五)—12月7日(周四)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具体安排
(一)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
校团委牵头,12月底前,在全校组织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单位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歌曲官方资料下载网址: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1107/20965.html
(二)法制办、学生处负责组织,法学院承办,参加第十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河南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9:30-9:35 升旗仪式。
(2)9:35-9:4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各学院(书院)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45-9:50 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各学院(书院)跟唱。
(4)9:50-10:10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进行展演。
(5)10:10-10:20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宣讲宪法。
(6)10:20-10:30教育部领导讲话。
四、活动要求
(一)请各学院(书院)认真组织、动员学生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我校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法治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我校蔚然成风。
(三)请各学院(书院)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统计参与“宪法晨读”的学生人数,总结典型经验,并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word/wps版)报送电子邮箱1399031777@qq.com.联系人李杰,电话:2996686。
法制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