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搭建具有时代特征、青年特点的大学生艺术活动平台,激励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许昌学院第一届“唱响青春”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音乐舞蹈学院
二、参赛对象
许昌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三、大赛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11月
四、报名方式及赛程安排
(一)报名方式
以各学院(书院)为单位进行海选,海选后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作品《参赛登记表》(附件)纸质档报送至音乐舞蹈学院团学办公室(艺术楼328,电话2629007),电子档发送至负责人邮箱(负责人:宋金洪,电话:15038403181,E-mail:1362985585@qq.com)。院部人数1000人以下的推荐不少于3个作品,1000人以上的推荐不少6个作品,如有特殊情况酌情商定。
(二)赛程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海选:
以各学院(书院)为单位进行海选。
2.复赛:
地点:满庭芳四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登台演唱一首歌曲,曲目、伴奏自备,限时3分钟。
3.半决赛:
地点:满庭芳四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登台演唱一首歌曲,曲目、伴奏自备,限时5分钟。
4.决赛:
地点:羽飞田径场。决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登台演唱一首歌曲,曲目、伴奏自备,限时5分钟,评委依次进行打分。
五、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激发当代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曲目形式不限,鼓励对作品进行创新改编或创新演绎,鼓励原创、民歌和民谣作品,对原创、改编作品,在节目评选时,按评分1.2倍计。
(二)演唱种类:限通俗唱法。
(三)人数要求:比赛原则上以学生单人参赛为主(如是组合,人数不超过4人)。另需配备领队1名、指导老师1-2名。各参赛队可根据曲目特点和表演需要,进行伴舞伴奏。
(四)每首歌曲演唱时间原则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每人(组合)限唱一首。
(五)歌曲伴奏:MP3格式,请将伴奏音乐文件以“院部+参赛选手+曲目”的格式命名,届时提前将伴奏拷入指定电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乐队伴奏,应提前告知承办方。
(六)原创曲目需注明,演唱者需对自身承诺的“原创曲目”版权负责,如因此产生法律纠纷,自行承担。非原创歌曲,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个人(团队)原创歌曲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提交的原创歌曲,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有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六、评分规则
比赛由组委会组成评审组,采取十分制,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最后成绩,并随机提请评委现场点评。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在全部参赛者范围内评选出“最佳台风奖”、“最具潜质奖”“最佳人气奖”等单项奖,以资鼓励。
八、其他需说明事项
为保证比赛公开、公正、公平,比赛设置监审组,监审组成员由大赛组委会领导担任并在比赛时随机提问,请评委现场点评。
为提高比赛的专业性,进入决赛的团队将由专业导师进行作品演绎、现场演唱等方面的培训指导。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音乐舞蹈学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