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进一步在青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引导青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2月。
三、活动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逐步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年树立宪法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四、活动内容
1.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围绕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内容,深入宣传宪法的性质、地位和重要作用,引导青年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重大论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推动青年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围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普及、生态文明、家庭美德等内容,结合国情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与青年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活动形式
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可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活动。
1.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暑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2.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3/index.html)免费提供图文课、录播课、直播课、互动视频课等宪法学习资源。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要求各二级学院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0%。
3.组织选拔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全省比赛和全国总决赛。
(1)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2023年9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上报3—5名参赛学生名单,学校将遴选推荐学生参加河南省比赛。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2023年9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上报2—3名参赛学生名单,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需附上时长5-6分钟的演讲视频,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视频进行初选后推荐学生参加河南省现场比赛。
4.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于2023年6月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要求后,可以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根据命题演讲项目中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的综合结果,普法网将分别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
5.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各二级学院请于12月上旬组织学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6.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等比赛活动,具体事宜另通知安排。
六、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推动宪法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2.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活动期间,省教育厅也将在教育厅网站对各地各校学习成果进行宣传报道,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请各单位积极开展活动宣传工作,全方位展示我校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貌。
3.确保宣传实效。各单位要深入探索适合青年特点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宣传活动实效。
4.要认真进行活动总结。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内容、参加活动人数、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形成文字材料1份(包括活动图片),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本(Word格式)于活动结束后报送至校法制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校法制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杰,2996686 15537498106。电子信箱:1399031777@qq.com。
许昌学院院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