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网办发[2018] 号
关于印发《2018年许昌市网络安全宣传周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网信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网信办和省委网信办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2018年许昌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人:王付强 王天良 2965562
中共许昌市委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2018年许昌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2018年许昌网信工作要点》关于“组织好许昌市2018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9月17日至9月23日
主题: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二、重点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
2.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发放宣传普及材料,推动媒体、企业、社会团体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指导行业协会、高校、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网络安全宣传普及活动。
3.通过培训、论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及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传播渠道,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三、重要活动
(一)开幕式
9月17日上午9时,在许都广场举行许昌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幕式。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通管办、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人行许昌中心支行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开幕式由市委网信办负责筹备和组织。
(二)网络安全培训
9月17日,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与应对操作技能培训;
(三)网络安全进基层宣讲
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市委网信办邀请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学者来许,开展网络安全进基层宣讲。
(四)网络安全论坛
9月18日,市委网信办组织各县(市、区)网信办负责同志、市直相关单位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许昌学院和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学者、许昌日报报业集团融智传媒和许昌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负责同志、部分网民代表,围绕当前网络安全风险管控、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网络安全人才培养等内容,进行研讨交流。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五)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9月17日8时至9月22时8时,发动广大网民关注微信公众号“许昌头条”,参加许昌市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结束后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市委网信办负责竞赛活动组织工作,许昌日报报业集团融智传媒提供竞赛平台技术支持。
(六)主题日活动
宣传周期间安排校园日、电信日、法制日、金融日、青少年日、个人信息保护日等主题日活动。
9月18日,由市教育局、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织开展校园日活动,在全市范围面向大中小学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网络安全基本防护技能。组织网络安全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发放网络安全宣传资料,学习网络安全常识。
9月19日,由市通管办牵头组织开展电信日活动,指导电信行业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发送网络安全公益短信。
9月20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法制日活动,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公开一批典型网络安全案件,协调在全市各地交通信息提示屏播放相关宣传内容,联动各县(市、区)公安系统两微一端,形成宣传矩阵效应。
9月2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牵头组织开展金融日活动,指导全市金融系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金融网络安全进社区活动。
9月22日,由团市委牵头组织开展青少年日活动,指导各地各单位共青团组织青少年积极参加网络安全科普教育活动。
9月23日,由市总工会组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日活动,发动各地工会组织广泛宣传,提升全社会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技能。
(七)网络安全进基层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等宣传普及活动,以人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
(八)制作网络安全H5
许昌日报报业集团融智传媒、许昌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分别制作网络安全H5。各县(市、区)委网信办也可发动力量制作网络安全宣传产品。
四、组织协调
市委网信办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及自媒体对宣传周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进行对接,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委网信办及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组织本地本单位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大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组织户外大屏、LED显示屏等在宣传周期间集中播放网络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教育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各主题日活动承办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15日前送市委网信办,同时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
2.各地各单位于9月24日前,将本地本单位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及活动期间的文字、图像、视频资料报市委网信办。市委网信办将通报表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